一、为进一步提升本中心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本中心实行学术成果补助与奖励。
二、享受本中心学术成果补助与奖励的对象是:山西大学历史系及本校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校外兼职研究员及其他人员。
三、凡享受学术补助及奖励的专家学者,其成果(含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以第一知识产权为山西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或山西大学历史系为前提。
四、学术著作经本中心组织专家组论证,学术带头人审核合格后,即可提供一定数量的出版补助。
五、学术奖励标准:凡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符合本中心研究方向的学术著作,每部奖励5000元;凡国家级刊物发表的符合本中心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六、 本中心学术成果补助及奖励每年年终讨论执行。
山西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
2002年12月18日